April 2006 的屁話彙整
有時候我們會說,不是做不到,只是第一步踏不出去。
機會真的很多,真的。
春天吶喊的現場,多的是你從她們的眼神就可以看到渴望的女孩;
眼神掃過來又掃過去,即使台上的嘶吼已經快撐破喇叭的極限,我都似乎可以聽到貓在發春的聲音。
身體貼得很近,PUB裡MIX的有夠難聽的電音幾乎快崩潰我的神經;
但打排球認識的一堆女生,非常的穎喬伊。
我老覺得主動黏在女孩子身邊繞來繞去的人讓我感到噁心,油頭滑面的,像個SEX的MACHINE。
所以即使已經身處在這樣子的環境,滿腦子的話題還是又吞了回去。
突然覺得自己很遜,想使壞都使不上力。
前兩天在PUB裡與南非來的白人聊東西方文化的差異,還有外國人來台灣的目的;
旁邊陪酒的小妹才剛滿18歲,說著她覺得一夜情是種不能接受的德行。
我不信,我敢說,那老外要是約她下班再出去,她沒有拒絕的道理。
那個當下,我只想回家休息。
男人間的話題,不論熟識程度如何,永遠都離不開性。
「上過幾個?有沒有護士/OL/穿著水手服的學生?試過在野外/車裡/飛機上沒有?」
但我漸漸發現,壞是一種天性,A gift,想學,還真的不容易。
一段時間沒有上線,周遭似乎發生了不少事情。
想想,人畢竟還是群居性的動物;
即使嘴裡嚷嚷著不想再這樣那樣,最後還是會那樣這樣。
有些東西,還是需要吧,是吧我想?
想想,自己其實也是,嘴皮子常硬的不得了,身體卻老實的很。
莫非老師有沒有說,有嘛,你們有沒有在聽,你們沒有在聽嘛!
不過依照這才是心理學裡所提到的,科學的三大要件之一–「不可證偽性」來看,
因為所有狀況都被莫非定律囊括進去了,所以莫非講的根本是狗屁不通!
還是,那本書才是狗屁?
我都搞不清了。
我常覺得,做自己想做的事,做自己願意做的事,是最開心,也是最重要的。
只要自己對的起自己,自己打從心裡感到滿足,就不需要在別人的眼裡看到認同。
雖然有時難免也會被人在背地裡捅個幾刀,不過堅持做自己,不才是活著嗎?
這很有趣,講是這麼講,我現在正在做的事卻正好跟這敘述裡的情境完全相反;
做研究,就是以不斷地修正自己為前提,以期在別人的淫威之下拿到文憑。
當然也有不少人是真的想對社會有所貢獻,那除外,偉人不在俺討論之列。
唉,無奈啊,天不從人願的鳥事永遠都有。
所長的子弟兵中,有一個要休學了,聽說是覺得雜務太多,而真正的研究只有牛毛。
我誠心的贊許他的勇氣,要知道,所有的人都會用各種不同的角度來「好意」勸說;
「就剩一年了啊」、「都努力一年了啊」、「不要半途而廢啊」、「碩士跟學士的薪水就有差啊」…
而且各種啊哩不達的人這時候都會突然冒出來,什麼媽媽的嬸嬸的姨婆的兒子的同學的朋友之類的,
全都會以當事人、見證人、陪審團、曾經失敗的人、年薪百萬的人等、等、等的身份跳出來說:
「嘿,我當年就是這樣那樣,所以那樣這樣,你千萬不要怎麼樣怎麼樣,不然你就會怎麼樣怎麼樣…」
的這類的話來動搖自己好不容易痛下的決定…
其實,相信這麼大的人了,做事情「應該」不會漫無條理,事出必有因,他也一定有他的考量。
不過未來的事還真的很難說。
要不以後同學會時,他已經是三、四家電子公司的老闆,出門什麼沒有,錢最多;
要不幾年之後,台北車站巧遇,聊了幾句,發現他連晚上睡覺的空地都還沒有著落…
極端了點,不過選擇的風險是在的。
理念不同吧。
如果發現事情的進展並不如自己的初衷,這條路就得重新再評估了。
那,我的初衷呢?
先小人:
下面文章內含有大量對女性同胞不敬的話語以及偏頗的言詞,純粹有感而發,不針對任何人。
對,被愛是幸福,但被幹也很舒服。
不過,這是有順序的。
每個女人都渴望被疼愛,被呵護,被擁在懷中,然後被插入。
最想要的是被愛,但不一定能得到,為什麼?要問自己。
或許方法不對,或許愛嘸對人,或許天不從人願,或許男人就是看不上你。
喜歡跟愛不同,永遠都有人搞不清楚,適時放手也是門學問,但埋天怨地哭的死去活來,怪誰?
男人也不是笨蛋,縱使腦子長在下半身,你到底是不是打從心裡愛他,他其實是知道的。
而有時候看對了眼,逢場作個戲,就別嚴肅,一認真,就壞了規矩。
其次,是被呵護、被關心、被照顧,被像當成公主般對待,彷彿全天下只剩下自己一個女人。
這是什麼?是作夢。
一點點嬌是可愛、是撒嬌,再多一點呢,叫大小姐脾氣、被寵壞的個性,再多下去,台語就叫魯小。
不要以為男人接送你上下班、為你拎著大包小包、低聲下氣奉茶搥背是理所當然;
沒有誰永遠該為誰做些什麼,人生而有自由意志,為自己,不為別人而活。
「沒有愛,至少在乎」這式子永遠也不會成立;
在乎就是愛,否則管你死活不論,完全都沒有在乎的必要。
最後,得不到愛、忘了什麼是愛、習慣被遺忘,或總是受傷害的,就回歸到身體最原始的需求。
既然心理層面的滿足達不到,至少,當生理層面的慾望在沸騰,還有人能夠擁自己入懷。
厚實的臂膀、濕滑的舌頭、熾熱如鐵的陽具,接著就是數不盡的沉淪。
當然,為性而性的也大有人在,雖然空虛,至少不在今夜。
這沒有對錯,就像餓了要吃飯、渴了要喝水,再自然也不過。
活著,開心最重要。
終其一生,我們汲汲營營、尋尋覓覓,都想試著釐清自己對愛情的完美定義。
找到的,眾人欽羨,找不到的,或孤苦無依,或自得平靜。
雖說平靜,卻像是幅缺角的圖片,帶著遺憾的結束。
所以,能夠被愛,真的很幸福,如果不行,至少被幹也很舒服。
後君子:
絕不是為辱罵而辱罵,男人也犯賤,眾所皆知,不亞於此。
家,不遠。
國中的時候,正值叛逆的日子,回家,像是坐牢,一出門,就希望永遠流浪。
在那遙遠的年代裡,孩子出門就跟丟了沒兩樣,想找,除非他自己出現。
有幸得寵,出國玩了一趟,整個暑假與家人通話的次數不超過五次。
那是我第一次離家。
回來在海關的地方,母親抱著我,惦著腳,嘴裡還在唸著我的頭髮好長好長,淚卻不停落下。
我不由自主的紅了眼眶,第一次深刻的感受到,我有多愛自己的家人。
有一段時間,我常夢到他們在我面前被撕票,然後充滿惶恐的跑去確認,我好怕那是真的。
後來漸漸開始學會在寒暑假找點事做,但掙來的錢多半在不知名的場所中消失殆盡。
「沒錢要說,錢給你沒關係,不要亂花就好」
我從來就沒懂得這句話真正的涵義,直到發現原來他們已五十好幾。
以前天天工作到深夜的他們,臉上盡是切割機板留下的餘塵;
現在,只有為數大大小小的皺紋,以及滿是疲備的精神。
有人說,活的開心,就可以活的長命。
我努力的在他們面前扮演上進的孩子,因為我真的不想失去他們。
在這邊看到的
別再問了!!!
我對愛來愛去的遊戲,現在–
一.點.興.趣.也.沒.有。
這樣可以嗎?
Is that clear?
對,我逃避,我害怕受傷。
對,我自私,我不想付出。
對,這才是我。
你認識的我不是我。
或許某一天我會撞到腦子,然後說:來愛我吧。
也或許不會。
又怎樣?你管得著嗎?
反正不差你這一個,討厭我的人多的是。
以後遇到了,大不了被私仇公報一番,沒所謂。
然後?
沒有然後。
開心便來,不開心便走。
不要再說什麼愛不愛的,噁心死了。
